先決定設立『行號』還是『公司』?
1.資本額:
行號資本額不超過二十五萬元設立行號時不必驗資; 公司無資本額限制,設立時皆須請金融單位開立存款餘額證明。
2.課稅:
行號屬於月營業額二十萬元以下可以申請免開統一發票(但國稅局不一定同意), 行號若屬於核定課稅(免開統一發票者),不論經營盈餘或虧損,每三個月國稅局會核發營業稅繳款書。 開立發票之行號或公司若虧損時,則不必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 但兩個月之營業額須依據銷項發票及進項發票申報營業稅。所以開立發票並不一定比核定課稅要繳更多的稅。
3.營業風險:
行號之負責人或合夥人對於行號經營上的風險負完全責任,也就是行號經營上所產生的債務行號之負責人或合夥人要負完全責任。 公司之負責人(董事長或董事)對外必須與公司負連帶責任,特別是公司開立票據時(一般公司申請支票,銀行會要求蓋公司與負責人之大小章), 若跳票時開立支票之負責人也是銀行求償的對象。 而公司之其他股東則僅就出資額部份負擔營運風險, 若公司經營負債時也不會牽連到個人的財產。所以對於單純投資的股東,設立公司比行號更有保障。憂的滿意服務。
公司行號命名階段
公司行號命名時最好中文與英文配對,多選幾個名號。
行號可到所屬縣市的網站或工商課(商業課)申請查名。
公司則可到經濟部的公司登記資料查詢 (把想要的名字輸入電腦查詢,若是沒有相同便可以,若查出相同名號,必須再查這公司是否屬於同一行業,我國不同行業可用同一名字但要區隔;例如統一企業與統一企管)。
辦理事業設立登記的準備事項
事業名稱
事業名稱若經過預查程序沒有問題的話,這就是企業的正式名稱。
營業項目
目前我國已經對於事業的營業項目標準化,所以登記事業營業項目內容應與幫你設立業者確認之。
董事長﹑董事﹑負責人或股東之人選
我國法規對於公司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與行號負責人規定必須滿二十歲之成年人,但對於股東之規定只要是人即可,連剛出生的小孩都可以。
設立資本額與股東出資額
行號未滿二十萬元不用驗資,公司設立資本額至少要超過五十萬。除此之外大概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但是設立資本額往往代表一個事業的規模,所以設立資本額不要太少,以免給人小公司的感覺。